是否实施物业管理由全体业主共同来决定,如小区广大业主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的话,可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九十二条规定,辖区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建议转高区相关办事处进一步处理,我们将继续配合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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