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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139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3/8/22
网友:
有朋友借钱不还想申请法律援助
二级残疾人,有朋友从自己处借走10多万元,对方不还,想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3/8/23

经询问王女士,该案属于商业活动,系经济纠纷,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已告知王女士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基于其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律师费可以适当予以减少。王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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