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王女士,该案属于商业活动,系经济纠纷,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已告知王女士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基于其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律师费可以适当予以减少。王女士表示满意。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