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我处已按照《山东省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统计工作办法》要求,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拥有的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了燃油补贴申报。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补贴资金将在短期内发放。回复梅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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