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威政发[2004]41号)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威海市居民户口,户别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口。王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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