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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566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7/14
网友:
咨询销售烟草
烟草局规定每50米内不得有两外销售专卖烟草的,可是市区许多地方,紧邻的商店及商场,不足50米内有多家公开销售烟草的,请问,这是为什么?想在50米内已经有烟草销售专卖的地方再开一家,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部门: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回复时间:2013/7/15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烟草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威政办发[2009]96号)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在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实施以前,对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没有间隔距离的要求,所以存在有的商店之间距离近的问题。
  2、如果想在50米内已经有烟草销售点的地方再开一家,主要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的金融机构存入1000元以上的烟草制品经营专项资金,并提供相关存款证明;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一年以上使用权;
  (2)申请设立城区零售点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为20平方米以上,申请设立镇、自然村零售点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为10平方米以上;
  (3)经营场所内应设置专门摆放烟草制品的柜台或者货架。
  关于合理布局如果该商店处在威海的城区的繁华商业区或主要街道,要求的与相邻的烟草零售点间隔距离在30米以上,如果处于其余街道相邻零售点的间隔距离应当为100 米以上。涉及合理布局有具体的规定,这主要看你商店所处的位置,详细情况你可以拨打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咨询投诉热线:1231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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