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查,威海市交通学校在1993年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即属于成人中专,不属于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所以不存在中小学学校周边200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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