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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529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6/12
网友:
物业收费问题
我今年在张村镇琅声园小区购买的住房,是小高层,现已交钥匙,但电梯未验收无法使用,小区物业是佑好物业,交钥匙时收取了我们业主一年的电梯使用费和物业费,物业费是按照每平方1.2元收取的,请问物业这样收费合理吗,威海市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3/8/19

环翠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及张村镇物管办一起到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是由威海华阳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电梯尚未启用,小区配套设施也未完工。该小区多层物业费0.50元,小高层5楼以下1.10元,6-11层1.20元,小高层物业费包括电梯运行费、年检及维保费。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自交房起计收物业费并预付一年。根据该小区情况, 经协调,佑好物业公司表示在电梯启用前不计算物业费,待电梯正式启用后开始计算物业费,并根据配套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调整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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