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和大家所说的“封海”不是一个概念。按照国家伏季休渔制度规定,黄渤海海域休渔渔船主要是从事拖网、帆张网、定置网等特定作业类型的渔船,而从事钓具作业的渔船在休渔期间是可以从事捕捞活动的,同时今年刺网提前到8月1日开捕,我市将有近千艘刺网渔船出海作业;我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8月20日开捕;我省海蜇资源预计于7月20日左右开捕;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资源8月20日开捕。也就是说,休渔期间并不是所有的渔船都不能出海作业。 休渔期间出售的新鲜鱼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一是从事钓具等作业类型的非休渔渔船的渔获物,以及8月1日后刺网开捕渔船捕捞的渔获物;二是近海网箱养殖的鱼;三是出国作业的远洋渔船运回国内的渔获物;四是冷藏厂的鱼解冻后进入市场,以“新鲜鱼”旗号出售。今年已出台规定,执法机构查获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在伏休结束前严禁流入市场,因此市场上的新鲜鱼不会是被查获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伏休期间,我们将与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零散摊点等水产品交易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捕捞及收购、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活动;严禁销售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鲜活水产品;严禁经营商贩以冷冻品冒充鲜品,误导舆情。堵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流通渠道。欢迎市民及时向当地渔业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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