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在不超过我局公布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范围内按照建设单位与您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如果确有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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