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住在林语山庄2号楼,草厦子位于4号楼,李先生住宅电源无法引至草厦子,2011年3月,该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为了解决李先生草厦子用电问题,我们为李先生草厦子单独挂表计量电费,并让李先生预存300元电费。李先生办理有关手续后,这部分电费是可以退还的。李先生反映的电表箱门问题,我们现场检查发现表箱螺丝被人拆除,现已重新配齐螺丝并锁好了表箱门。李先生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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