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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506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5/24
网友:
楼道供用电问题
你好!
咱供电的是不能想办法改善一下楼道公用电的收取方法?别叫老百姓自己主动义务收取,本来是你们的责任范围,干嘛叫老百姓为你们去收取那,因为有些不自觉的拒交,本来每家都有收费的卡,你们是不是在这上面完善一下功能那。
 
  
回复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2013/5/30

单元公用电费是指防盗门和楼梯照明灯所使用的电费,电量由单元公用表单独计量,供电公司负责收取公用表计量的电费,公用表产生的电费如何分摊,应该由业主之间相互协商。苗先生建议我们直接从每户的电费中,扣取一部分作为公用电费;而我们向电力客户收取电费,必须通过电能表计量出电量,然后根据电量计算出电费,收费时给居民开具正规电费发票,因此不能随意从客户的电费余额中扣除。况且,要从客户处扣取一部分电费作为公用电费,还需要每一户居民的同意。目前来看,公用表电费由我们直接分摊到每一户,是不可行的;所以使用单独电能表计量单元公用电,电费由单元住户自行收取或物业统一收取,是目前最好的方法,并得到大多数居民认可。公用电费可以多预存一些,因为公用电用电量很少,每次缴纳50-100元,可以使用半年甚至一年时间。苗先生、肖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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