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建 议
 
问题编号:50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4/27
网友:
建议我市的阶梯水价应该考虑季节因素,结算方式改为平均用水
我市是个旅游城市,许多居民又许多外地亲戚、朋友夏季来探亲访友,往往入住居民家里,因此,夏天用水量就会增多,很容易超过12方的阶梯限制。而在平时,3口之家很受能用到12方的。自来水公司的结算方式是否能灵活一下,改为按年计算?也就是说,一年超出72方的,再加倍收费。此建议,请有关部门予以考虑。
 
  
回复部门: 市、区物价局 回复时间:2012/5/11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阶梯式水价的计价单位是每户每月,水费也是按月收取的,这也是国内城市普遍的做法。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调整水价时进行论证。谢谢。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