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李先生电话沟通了解,李先生咨询其一辆2吨以下小货车办理营运证件的问题,这也是很多经营者关心的问题,即:是不是所有核定载质量在2吨以下的小货车都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问题。根据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配套管理办法规定:2吨以下的货运车辆中,下列情况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货运车辆;2、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4、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除此之外,凡运输服务对象不特定、存在商业性运输行为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都要办理营运手续,因此建议网友不要片面理解行业法规的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行政处罚。回复李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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