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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864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5/8
网友:
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我想问我10年受的工伤经鉴定为9级,现在我向单位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具体怎么进行?都需要哪些材料?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3/5/23

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被鉴定为九级的工伤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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