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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773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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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
就在前几天(4月29日)晚6点20至6点50分左右,在张村至大西庄路段,有一辆车牌号:鲁KAZ567的越野车(车门上好像刷着越野一族标志),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拉响警报(绝对是和警车一样的警报声),并且在车的仪表盘位置还有一个类似爆闪灯的警灯在闪烁,如果前车不让路,他就猛然加速超车后再去别前车,可以说是一路狂奔,甚至为了超车,拉响警报逆向超车!!狂妄至极....请问这辆车真的是警用车辆吗?如果不是,像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3/5/6

鲁KAZ567号车辆不是警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我们已通知勤务大队注意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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