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只要缴纳了失业保险,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到所在单位的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合同到期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您同时符合其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如还有疑问请咨询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失业人员管理科,电话:519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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