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乘坐威海国际机场的航班,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7年3月17日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要求,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由于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提醒桂女士,一是患者必需的适量的液态药品可以带入飞机客舱。适量的液态药品是指您在旅行过程中,所必需使用的药品数量,一般掌握在100毫升以内。二是如果携带药品量大,必须托运,由于飞机货仓与客舱温度相等,您前往澳大利亚须携带的液态药品请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提前做好运输准备。三是我们会将您的具体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四是您若从威海机场出行,我们会为您提供出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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