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威价管发〔2005〕62号文件规定,楼房内公用部分供热设施安装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5元,每户最高不超过600元。北京燃气公司实行的燃气管道改造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行为,由经营者按照工程量结算收费,居民自愿选择,没有文件规定。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