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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538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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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土地不让耕种了
我的土地是99年有村里承包的,到期是2029年,可是今年我们村再搬迁,可是为什莫就连土地都不让耕种了,国家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不用任何方式没收流转农民的承包土地,请问我的承包地我还能耕种吗。
 
  
回复部门: 市农业局 回复时间:2013/4/15

接到马尚林通过网上行风热线反映村没收其承包地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马尚林,男,60岁,威海市工业新区马家口子村人,全家两口人,原承包耕地4.8亩,全部栽种了果树。  
2013年根据工业新区总体规划,该村实行整体搬迁,考虑到搬迁后村民居住地离村较远,耕种土地不便,由新区统一进行征用,并对村民地上附着物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土地征用后,村将按每人每年1500元发放生活补助。
马尚林承包地内的果树已全部清点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表上登记。
对马尚林提出继续耕种管理承包地的要求,经我们与村委沟通,村表示同意可以继续耕种,但已清点并登记的果树补偿费和每人每年1500元的失地生活补助将不能发放。
村与马尚林沟通后,马尚林经反复考虑,最后表示服从工业新区的统一规划,同意不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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