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办理失业证有两种情况:一是未就过业但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常住户籍人员,需要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是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到所在单位的同级就业办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这种《就业失业登记证》需由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职工的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失业登记表》、近期一寸彩照3张,育龄妇女还应提供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纳入管理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签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文登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科,电话:82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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