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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47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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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吃药报销问题
岳母常年有病需要吃药,听说可以报销部分病种的用药,前段时间到市立医院咨询,人家答复每年年底集中办理一次,请问是不是合理?
 
  
回复部门: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3/4/7

患有门诊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申请慢病待遇,定点医院收集相关材料集中确认,每月1-10日将确认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及病种名单上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有关待遇。市立医院的违规行为可以向稽查科投诉(电话:519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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