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购买的高区大地公寓住宅楼2号楼一层(临东街,东开门),因为房屋建筑面积只有40平,大小合适,想购买了给老人居住,后来得知40平,是2个房证,分别20平。里面20平的屋房门已堵上(听说本来跟北边的屋是一家,分开了),开发商分房的时候光考虑人际关系了,现在的情况就是两个屋合成一个屋了,共用一个东开门,所以恳情上级领导帮忙落实一下,办一个房证吧,咱们也不知道上哪儿问这个事。现在新政策不是都是第几套产生啥样的政策么,咱们实在是没有那个必要,实在是无心的,我不是炒房,试想这俩小房儿,买一个都不是一套房,建筑面积20平,而且只有一个东门,里面的屋不可能单独存在。要是这房必须办俩房证,咱们买个40平的房,一下成两套房,有点委屈,政府部门还以为咱炒房呢。所以请上级部门帮忙落实一下,让咱两个屋办一个房证吧。敬等回话。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