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了解,该小区由屹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于2010年10月交付使用。目前,楼房漏雨仍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建设单位保修期内,业主也可直接向开发单位报修。小区供电费用属于代收代缴,物业公司并没有拒交物业费不收取电费。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费。现场要求绿草地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解决业主反映的疑难问题。并责成物业服务公司加大公共秩序管理力度,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思想沟通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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