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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351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3/3/26
网友:
委托他人办理缴纳公积金,交了2000元钱
没有工作单位,委托他人办理缴纳公积金,交了2000元钱,没有收据,不太明白,想知道公积金缴纳办理的需要哪些程序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3/3/29

已回复毕女士: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以单位集中汇缴的方式办理,个人不能单独自行缴存。单位新开户时缴存职工人数原则上在5人以上。
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缴存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也就是收据,个人没有收据。
像你这种情况没有工作单位,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未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在应停止缴存,办理账户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仍保留在原单位,待以后有新单位为你开户缴存公积金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接着缴存就可以了。对于以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建议你登陆我们公积金网站查看一下账户余额(网址是www.whzfgjj.com),如果想提取的话需符合提取条件,请查看公积金网站提取实施细则中各种提取原因。
现在市面上有一些中介机构谎称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种业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如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由我们工作人员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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