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首套房贷款利率没有具体规定,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经过与中国银行威海分行沟通了解,咨询人于2012年2月购买的商品房,当时中行统一执行上浮5%的房贷利率政策,3月中行已经将首套房贷利率统一调整至基准利率,对信用等级高的优质客户执行85折利率。同时,利率上浮幅度一经合同双方确定便不再变动,如果在贷款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将于下一年度的3月份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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