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4230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3/18
网友:
询小额贷款条件
本人有住房具有本市户口,有失业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但是已开始领取养老金,请问我还能贷款申请吗?利息怎么计算?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3/3/18

您好!现行政策规定,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本市户口,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由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
已联系当事人,了解到当事人已经退休,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内这一条件,因此不能申请贷款,当事人表示理解。联系人:徐观,联系电话:5190911。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