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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14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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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军转志愿兵安置问题
请问99年安置在某事业单位99军转志愿兵,目前一直按照临时工接收安置,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不给缴纳,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另外99军转志愿兵前面没赶上住房分配后面没赶上货币化分配。请问你们民政局这种怎么处置?是否考虑让这部分人提前退休,否则有失公平。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3/3/21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转业志愿兵安排到地方企事业单位后,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相应待遇。李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安置以后的待遇问题,不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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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806 ·网友:梁先生 ·留言时间:2013/3/8

留言: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信用问题,义务兵3-2年可以理解,志愿兵是部队技术骨干,同时按照当时的政策享受与干部一致的待遇,只是身份不同,现在的转业士官与以前的志愿兵不可相提并论,首先现在的工资高其次分配政策已经发生变化,所以尽快完善和解决历史问题刻不容缓,是政府信用落实到实处,不能亏了最可爱的人和无私奉献的转业志愿兵,特别是我市99年军转志愿兵,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解决他们的问题,别伤了他们的心。建议:50周岁提前办理退休。

留言编号:810 ·网友:李先生, ·留言时间:2013/3/13

留言:我看这民政局也该机构改革了!你不把这批老兵的问题解决了估计以后他们的子女是不会去参军了,奉献没有15年的吧?他们没有得到住房、工作等等该有个说法了,要不怎么体现公平?

留言编号:812 ·网友:林先生 ·留言时间:2013/3/17

留言:给你们民政局个建议:建议99军转志愿兵,年满50周岁,有三等功以上奖励;有部队连续五年某行业成绩突出先进个人,连续五年海岛服役,本人自愿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享受正常退休待遇,以此解决99军转为国家付出的老兵待遇问题。毕竟他们为国家军队付出太多,这样做也不过分。

留言编号:813 ·网友:林先生, ·留言时间:2013/3/17

留言:中国兵役制度改革后,志愿兵原本享受干部待遇是事实,与军转干部们的身份不同是事实,但志愿兵与军转干部们的大致待遇相一致,不可否认。同属职业军人,转业后只是安置渠道不同而已,而待遇之差让转企志愿兵们很不理解。如现在部队六级士官享受正团职军官待遇。然而,现在军转志愿兵并没有享受到与同期军转干部相符的待遇。

留言编号:814 ·网友:admin, ·留言时间:2013/3/17

留言:建议解决:转业志愿兵转企后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问题。并可参照弹性退休制度【50-60】周岁这样的规定,军转志愿兵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退休的时间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从缓解社保负担出发,适合老兵的心态,适应我国国情,是一项即安抚人心又缓解矛盾的好政策,顺应了以人为本的大政方针。

留言编号:821 ·网友:安安 ·留言时间:2013/3/22

留言:简直是胡说八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转业志愿兵安排到地方企事业单位后,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相应待遇”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难道在地方还有部队编制?跟你们没关系?行!我看你们以后还怎么征兵!

留言编号:822 ·网友:, ·留言时间:2013/3/22

留言:你们民政局都管什么?把志愿兵分完就没你们事了?WC!什么民政局

留言编号:826 ·网友:林山 ·留言时间:2013/4/1

留言:针对企业军转志愿兵面临的就业、生存、养老、就医等方面的危机,解困工作已刻不容缓。综上所述,做好军转志愿兵的解困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保障人权的需要;是政权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明确国家与军人间权力义务关系和考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既然政府、社会及个人都受益于军人的服役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优待。据此提如下建议和诉求:
1、严格执行《军人优抚优待条例》,让志愿兵的工资收入和退休金略高于当地省市的平均标准;
2、比照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解困,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补发计发生活费;
3、按极特殊工种对待,建议提前10年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按社平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
5、按在职职工的标准解决医疗保险;
6、解决好住房困难问题;
7、退役军人是一个庞大的先进的群体,有爱党、爱国、爱军的优良传统,应大力弘扬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乐于奉献的精神,最大限度的调动其积极性和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热情,吸纳一部分这一群体中的先进分子作为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届时,我们将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的嘱托,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此致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全国企业军转志愿兵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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