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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138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3/8
网友:
老复员军人的医疗待遇问题
抗美援朝时期的老复员军人,该享受的待遇都有,只是听说当年复员时复员证上写明的病,至今没好,国家格外给一定的治疗费用,是否如此?谢谢!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3/3/21

经了解,李先生的父亲已享受了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和医疗保障等相关待遇。听说邻村的一个复员军人身体有病、享受了生活补助,而自己身体也有病,是否能享受象前面提到的复员军人享受的待遇。我们向他作了解释: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优抚对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符合享受多种待遇的,只按待遇最高的一种享受,不能重复享受待遇。他父亲所说的人应该享受的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295元。而其父亲同时符合享受在乡复员军人待遇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但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远高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因此其父亲只能享受标准高的在乡复员军人待遇,不能再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李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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