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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101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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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改房漏雨
平改房改造以后, 楼房就漏雨, 当时找过建委的一个同志,该同志答复是;负责找施工单位处理,随后一直没有音信。由于这个房子租出去了,房主也把这件事忘记了,承租人也没能及时的告知房主,致使该房子漏雨越来越重,现在几乎不能住人了。请问;该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应由谁负责解决?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3/3/26

反映人反映的文峰一街4号楼405室漏雨,经查,该楼为二期平改坡工程,已过保修期,考虑到反映人的实际问题,已安排现在的施工队伍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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