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应于每年11月份持《失业证》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居委会)进行年度审验。如果您没有进行年审,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居委会)进行补审。如还有疑问请咨询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电话:5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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