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38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4/16
网友:
有房证没有土地证,请帮助解决。
我市苏东超,在2006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威海市钦村路498号房屋产权,该房屋1995年2月22日取得的房产证,并于在建设银行贷款做了抵押登记,但由于贵局过去的个别领导人在办理该宗土地工作中的疏漏,于2005年2月1日该宗土地连同其他土地一同拍卖给其他公司,导致了我房屋土地证无法办理土地权属过户手续,经济上损失巨大。6年来,我已数次找过国土局,据说高局长很重视,也亲自做过批示,但至今仍未解决,我希望借行风热线的机会再次反映给领导,希望领导重视,尽快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2/4/24

下线后,我局工作人员与苏东超先生取得了联系,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答复如下:
1、请申请人出具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确将钦村路498号房屋所占土地变更到苏东超名下。
2、在未取得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情况下,请苏先生与土地使用者华能公司协商,在华能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此土地转让给苏东超。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留言编号:53 ·网友:张军, ·留言时间:2012/4/16

留言:没有说具体时间,他们还不拖到猴年马月了。

留言编号:54 ·网友:邹子雷, ·留言时间:2012/4/16

留言:借口总比办法多,等着看吧。
 共有 2 条留言,共1页:   第一页 (当前是第1/1页) 最后页
跳转到第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