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是由威海市物价局、威海市卫生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制定的。目前市直各医疗机构均实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依据等内容,同时,将公示情况作为单位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门设立了提供查询服务的机构、人员或设施,免费向患者提供价格和费用的查询服务。同时,推行了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对住院病人每天的医疗消费情况进行逐项标明和汇总并告知患者,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2012年11月20日实施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新调整的收费项目大幅度降低了化验和设备检查费用;同时按医改有关文件规定,年底前将对临床诊断标准明确、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确切的10个病种纳入单病种收费项目管理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规范治疗,进一步有效控制患者的就医费用负担。 今后,在加强收费监管,提高价格透明度方面,我们将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全省挂网采购结果,进一步规范药品及部分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行为,并将与市纪委等部门一道全力做好采购结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超标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内部经济管理水平;加大价格公开力度,实施收费透明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收费标准公示、费用查询和门诊费用清单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组织各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威海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全国统一代码计价,杜绝合并收费、分解收费等不规范现象。三是强化监督措施,健全投诉接待制度,完善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来访;督导各医院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加强医患沟通。教育和引导医务人员增强对医患沟通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告知患者疾病诊疗过程、风险性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知识,保障病人知情权,减少医患之间因医疗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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