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当前,到市所办理此类业务的驾驶人需先到市所附近的404医院查体点进行查体,然后到市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对于反映人的建议,由于查体点属404医院设置,我所将尽力与其协商。同时,市所为方便群众在市区开通了5个便民服务站,其中鑫通与金猴两处周六、周日均正常办理业务。建议驾驶人可以先到医院办理好查体证明,然后再到服务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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