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支队始终教育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区分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科学管理,依法处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比如: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罚一起,严防因人情干扰而出现降格处罚等问题发生;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 根据群众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教育管理,引导民警正确处理处罚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多进行换位思考,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对应当予以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向当事人讲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让违法者心服口服,切实做到以法律为据,以法理服人,努力树立交通民警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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