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生活供热实行先收费后供热。用户应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20日前,将供热费一次性交给供热经营单位”,只有新开发的小区,首次供暖才可以根据工程进度,以实际开始供暖的日期至采暖期结束计算实际供暖天数,折算供暖费。这项政策是考虑到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望广大用户理解。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