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建 议
 
问题编号:37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4/13
网友:
液化气罐的规范管理亟待加强。
液化气罐的规范管理亟待加强。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2/4/19

近年来,消防支队依法多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防静电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等,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隐患。对于赵先生反映的家庭液化气罐的规范管理、质量检验情况,不属消防支队管辖,已将此问题转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