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做假问题,加强残疾人认证工作管理,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威海市核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参与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评定、发放、管理中的工作人员更加具体职责;明确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相对人、国家、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或在办理过程中超过规定时限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追究时,由相关责任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属于残联系统的工作人员由本级或上级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属于医疗机构评残鉴定的工作人员由辖区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制度上保证残疾人证工作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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