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3703 发表人:2012行评   发表时间:2013/2/18
网友:
缴费不透明
缴费不透明
 
  
回复部门: 市、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3/2/18

    全市工商系统各登记服务大厅、窗口,都设有公示栏,将办事程序、办事须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上墙公示。群众反映的缴费不透明问题,可能是指对缴纳个私协会员费不理解。
    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和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个私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第一条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员费。”威海个私协会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专职工作人员,会员费在用于服务会员单位开支的同时,另一部分主要用于支付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用。会员费的收取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省财政专户管理)。
    依据威海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关于调整社会团体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威民发[2004]45号),以及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关于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的决议的通知》(鲁个协字[2009]12号)等有关规定,会费的收取标准为,个体工商户会员每月2元。私营企业会员按注册资本(金)数额收取,注册资金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年度会费不超过400元;注册资金5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年度会费不超过1000元;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年度会费不超过2000元。
    为应对2008年出现的金融危机,切实帮助企业解困渡难,2009年5月,我们召开减负让利保增长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坚决制止乱收费、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一是最大限度地减。在现有基础上,将市直范围内企业会员费的标准降低50%左右收取;二是有针对性地免。对确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经申请核实后,可免收会员费。措施公布后,全市各级个私协会遵照执行,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原市委书记王培廷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今年,我们继续执行减免政策。截止目前,市直及各区协会为个私会员减免会员费达500多万元。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后市个私协会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在发展会员时,按照自愿入会原则,严格入会程序。二是规范会员费收取。会员费统一由个私协会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市局减负让利的规定收取,出具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管理的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三是在收费过程中,耐心细致做好会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杜绝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