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5)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下线后,高区公安分局进行了了详细了解和耐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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