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3651 发表人:2012行评   发表时间:2013/2/17
网友:
蓝星万象城天安物业收费过高
蓝星万象城天安物业收费过高,服务标准达不到。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3/2/17

   经现场查看,蓝星万象城由天安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经市物价部门以威价发〔2011〕66号文予以确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由于小区部分共用设施未全面完成,虽按约定在交房时预收物业服务费,但并未正式开始计费,计费时间待项目全面完工开始计算。 由于未进行计费,目前属于义务服务,尽管如此我们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达到业主满意。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