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监控设备,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对从事监控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工程规范进行监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解释,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侵犯他人隐私案件中的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生活秘密,一旦公开将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心理带来压力。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监控工作是否偷懒问题,不属于由公安机关受理的依法查处的侵犯他人隐私行为。如果对这种做法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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