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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589 发表人:2012行评   发表时间:2013/2/17
网友:
客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管理不到位、缺乏监管。
客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管理不到位、缺乏监管。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13/2/17

    公交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各公交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对公司内业、外业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之处,要求立即整改。做好驾驶员岗前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许上车。坚持驾驶员例会制度,要求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乘务员学习安全、服务方面的知识。健全安全防范机制,严格抓好车辆安全器材方面和车容车貌管理,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在站点检查。开展公交服务进社区活动,听取市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出租车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在行业内部全面推行“两级考核”管理,对企业经营实行“十统一”管理和四板公示监督模式,特别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将考核结果与经营许可、合同延续等有机结合,调动公司和驾驶员的自律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强化“四员”教育,建立“三会两课”培训制度和“三级”互动教育体系,增强从业人员的优质服务、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强化“三站”待租秩序管理,及时查纠各类出租车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班线客运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严格审批各项许可条件,按规定做好道路客运许可工作。同时,根据国家规定,注重提高车辆档次和服务水平,引导企业更换高等级、绿色环保车辆,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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