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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586 发表人:2012行评   发表时间:20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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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加强对入境动物检疫,加强的入境食品检验
希望加强对入境动物检疫,加强的入境食品检验
 
  
回复部门: 检验检疫局 回复时间:2013/2/17

    2012年至今,我局实施入境动物检疫124批,其中种鸡3批,活蟹118批,活海参1批,加工用活赤贝2批。我局对上述入境动物均依法实施了检疫。其中,种鸡按照《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后实施了30天隔离检疫,未发现疫情后才解除隔离,有效地切断了疫病传入途径,保护了国内动物安全。
2012年至今,我局在入境食品和食品接触产品中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4批。其中,检出2.2吨韩国产方便面含有禁止入境成分,被监督销毁处理;检出200套韩国产三层不锈钢煎锅可溶性铬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被责令退货;检出950双韩国产塑料筷子蒸发残渣(水)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被监督销毁处理。其他批次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标签格式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要求,均要求进口商进行了整改。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规范,强化进口食品的检验,确保人民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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