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1月13日下午,因之前的一起非现场违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需要咨询,通过12123查询到威青高速大队咨询电话5357390,2:55分拨打该号码接电话人员态度冷漠,惜字如金。整个通话1分20秒,该人员只说了“车号?电话?你的,查一查给你电话”3:03分山东威海移动13573732191号码回电,持续时间6分49秒。这位警员跟我说查了3张照片处罚没有问题,我解释因左侧颈肩受伤所以将安全带置于腋下并提出自己的问题,处罚依据是交法第51条,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我想了解这个规定在哪可以看,出自哪个法律法规。这位警员就一直态度冷漠的跟我强调我系安全带的方法不符合规定处罚没问题,也解释不清楚到底规定出自哪里。这时,这位警员旁边的人极其不耐烦,极其蔑视的说了句“你让他回驾校重新学习去”。我听了这话肯定很不愿意,我就反问这位警官怎么说话的,我讨论的是处罚依据你让我回驾校学习是个什么意思。从这时开始对方就开始态度蛮横恶劣的对我进行言语攻击。呵斥我为了消除违章在这胡搅蛮缠,呵斥我浪费警力资源,呵斥我处罚没问题爱上哪找上哪找。而我自始至终都没要求撤销处罚,而是想了解处罚的具体依据,电话至此挂断。下午3:18分接到了一个15266116701的警员来电,这位警员态度和蔼热情礼貌,主动解释刚才的人电话上态度不好是因为今天太忙导致,并主动解释了我询问的依据是国标14166,让我自己可以看一下。先不说这个解释对不对,单单就是这个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比开始的两位警员好了不止100倍,在这给后来这位警员点赞。 要求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位警员业务既不熟练、态度又蛮横恶劣的问题进行查核,要求对我提出的问题找专人予以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