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复:市民您好,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要求,餐饮单位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餐饮单位及食品摊点检查规范力度,督促专间和专区内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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