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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3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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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城小区门市房
海港城小区门市房 电缆桥架都从自己的门市房走,导致空间变小1/3,不能改成两层。与小区开发商协调开发商不予处理。应该怎么处理?
 
  
回复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4/17

下线后,经区建设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据了解,冯女士家人从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了某房产公司129-093号商铺。经现场查看,确实有大量线槽从该户屋顶经过。而其他大多数商铺屋顶仅有几根线管。商铺层高约4.5米。冯女士认为大量线槽影响其装修使用,要求改线槽或经济补偿。目前,冯女士主要认为开发单位在销售中未尽到告知义务,其不知有大量线槽要在本户经过,且原本计划将商铺间隔成二层,但现在不能,影响使用。开发单位认为,销售现场有全套图纸,客户现场有没有查看,已无法考证,且购房人不查看或不申请查看,是购房人的责任。基于以上情况,从购房合同看,仅明确了建筑面积,没有关于层高和装修成二层使用的约定。但在实际建设中,商铺的设计及层高都给了业主可以装修成二层使用的默认,开发商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与业主积极协商解决办法。经区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协调双方,早日达成一致意见。与冯女士进行了当面沟通,冯女士对此处理过程及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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