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感谢主管部门认真答复 小区现场实际情况,车位上停放的的不是正常行驶的汽车,没有车牌,车位业主租的不假,但是对于停放的不是机动车,一台破旧三轮车,常年不活动,当做仓库使用,也违反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对违规业主僵尸车,找各种理由不管不问,真是把业主当傻子糊弄,此事没有合理解决,只能找媒体曝光吗,各个部门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现场业主已经拍照了,领导你家楼前楼后停放僵尸车,你们也会觉得是合理的? 高区主管部门弄虚作假忽悠市民 非常感谢高区建设局负责人认真回复 现场也不去 僵尸车停放多年不能正常开了 还在说不存在问题 严重弄虚作假 此事不合理解决 继续向省级部门反映,地方不作为,都这样嚣张了 希望上级部门明察暗访 实地调查一下 僵尸车 这边也都有照片 不要在欺上瞒下 胡作非为 不办实事 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物业不作为 后峰西山海郡小区72号楼南侧有个僵尸车,长期停放,小区车位本来就紧张,这个车也不交停车费严重侵害业主利益,如果这样谁可以的,更多业主也这样停,小区不乱套了,业主诉求对这样违规常年占用车位车辆进行清理出小区,移到其他地方,高区主管部门懒政不作为,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希望上级部门督导解决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6/26 市民,您好!经落实,您反映的车辆为小区业主本人所有,该车辆停放在其租赁的车位内,且车位租赁费及停车管理费按时缴纳,不存在不交停车费现象,也不具备僵尸车清拖条件。关于您反映“高区主管部门懒政不作为,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建议向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7/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车辆为小区业主本人所有,该车辆停放在其租赁的车位内,且车位租赁费及停车管理费按时缴纳,不存在不交停车费现象(该业主租赁137-139号三个停车位,且有车位租赁合同及发票单据),也不具备僵尸车清拖条件。关于您反映“高区主管部门懒政不作为,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建议向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