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经落实,您反映的车辆为小区业主本人所有,该车辆停放在其租赁的车位内,且车位租赁费及停车管理费按时缴纳,不存在不交停车费现象,也不具备僵尸车清拖条件。关于您反映“高区主管部门懒政不作为,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建议向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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