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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274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5/4/22
网友:
请求调查处理地理自来水管道漏水问题
请威海住建局,老集九龙明珠物业,凤林街道办事处,威海水务集团联合介入处理:
我申请减免老集九龙明珠水表旁边地埋自来水管道漏水498吨,水费账单1743元的问题,25年4月1日我被水务集团抄表员告知水表一个月跑了498吨水,后在12345的推动下,水务经过监测漏水点发生在一楼水表附近,我家住5楼,水务推卸责任说水表后用户自己负责,但是因为异常巡查告知不及时导致了一个月498吨水,1743元的水费,对老百姓来说实在太多了,且水务集团未及时告知是存在一定责任的,该水管是建房时预埋水管,在地下,住户日常根本无法维护监管,综上,请从实际出发,为我申请减免漏水水费问题
 
  
回复部门: 经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5/5/6

该问题与王娟女士于2025年4月19日在“威海传媒网阳光问政热线”反映的编号32736的问题相同,属于同一问题重复反映,我局已于2025年4月24日给王娟女士回复。按照威海市阶梯水价管理办法计算,其费用应为3190.6元,水务集团考虑到该用户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对其仍然采取阶梯内3.5元/方的最低标准水价核算,也就是1743元,应该说对于王女士的问题诉求,水务集团已经尽到了减免和照顾义务,我局再无力协调供水企业作出违背常规的减免决定,我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将协调情况向王女士耐心解释和劝导,并建议其如对水务集团的收费决定不服,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对于其家自来水管产生漏水的部位,街道和社区已协助王女士维修完毕,现已恢复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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