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您好,您于12月30日和31日两次到市区管理部进行沟通,您反映的单位欠缴公积金的问题需分为3段时间处理:1、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单位欠缴公积金的问题,我中心已按流程对单位下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单位欠缴公积金的问题,因职工同单位仍有纠纷正在申请法院判决,故需要等纠纷解决完毕后才可进行处理;3、2006年1月至2018年12月及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单位欠缴公积金的问题,由于职工于12月23日重新修改了投诉申请的补缴时间,我们需按照规定流程重新对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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